徐州违建房屋将不予权属登记 公职人员违建将通知单位

2018-07-17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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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徐州市治违办获悉,今年上半年,市区共拆除新增违法建设1万余平方米,拆除存量违建约70万平方米;接受市民违建举报186起,奖励资金15150元。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市治违办严格贯彻“新帐不在欠、老账逐年还”的原则,按照“一月一清单、一月一攻坚、一月一打分、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公示、一月一回头、一月一奖励”等月度“七个一”工作制度,对新增违法建设加大考核力度,即查即拆。上半年以来,全市共拆除新增违法建设66件,拆除面积1万余平方米。今年,我市计划拆除存量违建98.8万平方米。

按照相关要求,市治违办于年初制订了全市存量违建拆除计划,上半年拆除进度不低于全年任务的70%。上半年拆除存量违建约70万平方米。此外,共接受违法建设举报186起,奖励资金15150元。为加强拆违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市治违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办事处在拆违现场,通过设置围挡、裸土覆盖、洒水抑尘、简易绿化等措施,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助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为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人制约和惩戒力度,市治违办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徐州市建成区违法建设行为监管办法》,拟建立附有违法建设房屋限制交易制度——明确房产登记部门对附有违法建设房屋产权人在申请房屋取得、转让或抵押等交易时,不予房屋权属登记制度。一旦发现产权人为公职人员的,将抄送其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级。同时,建立将违法建设行为人列入征信黑名单制度。征信部门将多次实施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全市失信惩戒体系,对情节严重的,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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