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女孩莫名成了公司老总,结果却悲催了

2018-11-18 07:39
  • T大

南京女孩小沈最近向荔枝新闻反映,她是一位90后,六年前在徐州丢失了身份证,今年她偶然间发现自己竟成了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总”。更令她意外的是,该公司经营异常多年且已消失,作为“老总”的小沈,已被纳入企业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黑名单,这将严重影响她的生活。为此,小沈一家人奔波数千公里,展开了自证清白的漫漫维权路。

90后南京女生称遗失身份证莫名成徐州公司“老总”

小沈目前在南京工作,今年10月她偶然间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查询发现,自己居然成了“徐州中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变更登记时间为2012年6月13号,这让她惊诧不已,自己怎么就成了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呢?她怀疑有人用她六年前遗失的身份证注册了这家贸易公司。

小沈进一步查询发现,这家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这对她的工作和生活将造成很大影响:三年之内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人贷款受影响。如果公司有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她有可能被纳入多部门联网的失信人员黑名单,这样的影响更大,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

脱不了关系的漫漫维权路

 

为了自证清白,小沈一家在南京和徐州之间来回奔波四次,徐州当地市场监管局方面回复,目前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小沈必须先和另外两位股东到工商部门申请恢复公司运营,然后才能共同决定撤销已登记的“老总”身份。

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小沈终于找到了这两人,可新的问题又来了,如果通过这个办法解决问题,那么在法律程序上,小沈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是公司法人的事实,公司经营中的一切风险她必须要承担。

小沈一家人又尝试通过法律途径来证明清白,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涉事公司。但是法院驳回了小沈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六年前的事情已超过五年的最长诉讼期限,这条路又走不通。  

那么,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当时在公司登记注册时是如何审核把关的呢?

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指导处处长刘志春表示,涉事公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文件材料能够相互印证,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变更登记。刘处长进一步解释,当时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信息是委托第三方代理人进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代理人向工商部门提交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等材料,在这个过程中,新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到现场,公司自己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记者了解到,正是法定代表人可以不到现场的审核监管规定,导致了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虚假注册公司的事情时有发生。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为“个企处”)处长马开庆介绍,今年以来,他们就发现了三十多起类似案件,不法分子有着多种不良的动机,比如骗取税务发票,倒卖牟利,逃避债务纠纷等,该现象在徐州地区并不少见。

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企处工作人员肖波介绍,不法分子往往冒用他人的电话信息、家庭住址进行登记,把自己隐藏了起来,一旦公司出事,不法分子往往能够全身而退,公司债务纠纷等法律责任风险就转嫁给了被冒用身份信息的公民。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表示,公司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的过程中,确实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要到现场与登记机关面对面进行验证,所以类似被冒名的情况经常发生。不过,小沈仍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虽然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以五年诉讼期限为由驳回了小沈的行政诉讼请求,但小沈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工商局侵犯其姓名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去掉其注册姓名,赔偿损失,尤其是精神损害赔偿。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释义》第一百三十七条注明: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才不予以保护。

发稿前,记者接到小沈回复称,徐州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暂时将其移出企业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黑名单,下一步将通过对公司申请材料的笔迹展开鉴定调查,如小沈反映情况属实,将会还她一个清白。徐州警方也表示,将积极协助工商部门的有关调查。此事荔枝新闻将持续关注。

热点新闻
精彩推荐
释放进入手凤首页

手机凤凰网 i.if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