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文化日历 | 断发文身:一种古老的成人礼俗
- T大
(断发文身的越人)
1984年5月8日,南京博物馆、中山大学、镇江博物馆、丹徙县文教局联合组成考古发掘队,发掘大港北山顶3处土墩墓,至8月3日结束,出土文物百余件。这是首次发现反映勾吴“断发文身”习俗的实物形象。
吴越既是古代的国别,也是民族共同体。具体来说,它指春秋时建立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句吴、于越二国。吴越文化有其鲜明的标志形式,如舟揖、农耕、印纹硬陶、土墩墓、悬棺葬以及好勇尚武、淫祀和断发文身,尤其是断发文身,因事关族群的标志和象征,先秦典籍多有记载。
《战国策·赵策》中记有:“黑齿雕题,鳗冠林缝,大吴之国也。”《史记·越世家》:“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汉书·地理志》也有相同记载,但却对断发文身之俗增加了功能解释。《淮南子·泰族训》对文身的解说是“剂肌肤,馋皮革,被创流血,至难也,然越为之以求荣也。”另外,《说苑》、《墨子》、《韩非子》、《礼记》等书中都有类似习俗的记载,可见断发文身确实是吴越族群的鲜明标志。
那么,断发文身究竟是一种什么文化功能的习俗呢?
可能是一种古老的成人礼习俗及其标志的遗存。
所谓成人礼,是一种关于接纳部落成员,并以某种特殊形式来完成仪式的习俗,其本质是在于通过仪式证明某人已经成年,具有了部落成员拥有的一切权力,尤其是婚姻—性关系的权力。
成人礼作为一种具有显著民族特点的风俗习惯,曾毫不例外地在世界各民族的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过。只是因为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的不同,以及民族、部落间的历史文化现实的差异,产生了不同的成人礼仪式。有的行拔牙式,有的行割礼式,有的行纹身式,有的行断发式,有的行冠笋式。但最古老的形式是“标志型”的成人礼习俗。这种成人礼,往往采取某种方法制造一种或数种符号,以作为成人礼的象征,使部落成员享有规定的权力,断发文身就是这种“标志型”成人礼的遗存。
(《汉书》记载:粤人文身断发)
中原华夏族关于“身体肤发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观念,直接源于冠算式成人礼。冠算礼的形式是束发加冠或加笋,以此作为成人礼的象征标志。在《礼记·曲礼上》中有“男子二十,冠而字”,注“成人矣”;“女子许嫁异而字”,注“以许嫁为成人”。《礼记·昏义》曰:“夫礼始于冠,本于昏。”两者不但有年龄限制,且都与婚姻、性关系直接相关。所以,《礼记·冠义》曰:“冠而字之,成人之道女。”
我国所谓冠礼,即“在蛮族中由儿童变为成人,常须举行成年仪式”的成人礼。鉴于相似道理,断发文身乃冠笋礼的相应形式,“中国冠算,越人蝴发。”
关于断发文身与冠笋同值,更明确表示的是《韩诗外传》所记越王勾践派廉稽使楚的故事。传说“廉稽使楚,楚王派人对其曰,‘`冠则得以俗见,不冠不得见’。廉稽曰:‘夫越亦周室之列封也,不得处于大国,而处江海之阪,与鱿缠鱼鳖为伍,文身断发而后处焉。今来上国,必曰‘冠得以俗见,不冠不得见,’为此,则上国使适,亦将剔墨文身断发而后得见,可乎?”《说苑·奉使》则记载着诸发出使魏国的同样故事,可知当时吴越的断发文身习俗与中原冠笋等不同成人礼体系的族群,屡屡发生冲突,透露了冠弃与断发文身同值的信息。
虽然目前已无法找到断发文身即为吴越成人礼习俗的直接证明材料,但透过这些扑朔迷离的现象,可以发现其本质所在。而记载这些故事的年代离吴越人生活时期不远,越人后裔如东匝、百越等在东南地区尚拥有广大的土地,因此,将两者视为同值决不会是毫无依凭的。